01、計算全面積
02、計算一半面積
03、不計算面積
1. 形成建筑空間的坡屋頂,結構凈高小于1.2m;
2. 場館看臺下的建筑空間,結構凈高小于1.2m;
3. 圍護結構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樓層,結構凈高在1.20m以下;
4. 與建筑物內不相連通的建筑部件;
5. 騎樓、過街樓底層的開放公共空間和建筑物通道;
6. 舞臺及后臺懸掛幕布和布景的天橋、挑臺;
7. 露臺、露天游泳池、花架、屋頂的水箱及裝飾性結構構件;
8. 建筑物內的操作平臺、上料平臺、安裝箱和罐體的平臺;
9. 勒腳、附墻柱、垛、臺階、墻面抹灰、裝飾面、鑲貼塊料面層、裝飾性幕墻,主體結構外的空調室外機擱板(箱)、構件、配件,挑出寬度在2.10m以下的無柱雨篷和頂蓋高度達到或超過兩個樓層的無柱雨篷;
10. 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.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.10m以下的凸(飄)窗,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.45m及以上的凸(飄)窗;
11. 室外爬梯、室外專用消防鋼樓梯;
12. 無圍護結構的觀光電梯;
13.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,獨立的煙囪、煙道、地溝、油(水)罐、氣柜、水塔、貯油(水)池、貯倉、棧橋等構筑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