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工商總局等十三部門日前聯合出臺《關于推進全國統一“多證合一”改革的意見》(工商企注字〔2018〕31號),要求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在2017年開展“多證合一”改革基礎上,自2018年6月底起,全面推進全國統一“多證合一”改革。
《意見》以明確全國層面“多證合一”整合證照事項為核心,以建設信息化共享平臺為載體,以加強業務銜接協同為抓手,以切實提升群眾滿意度為目標,提出了推進全國統一“多證合一”改革的具體要求。
整合涉企證照事項推進“多證合一”改革
今年6月底前,省級層面實現各部門、部門垂管系統與省級共享平臺的完全對接,實現信息自動推送、導入、轉換。企業登記信息和涉企證照事項部門共享信息實行一次采集,企業無需向相關部門重復提交相同材料和信息。
去年以來,各省按照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“多證合一”改革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7〕41號)要求,全面實施“多證合一”改革,整合證照事項數量從“十證合一”到“五十六證合一”不等,累計整合100項涉企證照事項,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。
同時,全國層面仍然存在整合證照數量差異大、推進程度不均衡、數據共享不充分、營業執照跨區域跨部門應用存在障礙等問題。
工商總局表示,為了切實解決改革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,進一步規范和完善“多證合一”改革,經全面梳理、逐項研究,工商總局等十三部門達成一致意見,在“五證合一”基礎上,將19項涉企證照事項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,在全國層面實行“二十四證合一”。
整合的19項證照事項包括《糧油倉儲企業備案》、《保安服務公司分公司備案》、《公章刻制備案》、《資產評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備案》、《勞務派遣單位設立分公司備案》、《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備案》、《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》、《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備案》、《物業服務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備案》、《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分支機構備案》、《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》、《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》、《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受理》、《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(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)》、《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企業備案證書》、《設立出版物出租企業或者其他單位、個人從事出版物出租業務備案》、《旅行社服務網點備案登記證明》、《氣象信息服務企業備案》和《分公司<營業執照>備案》。
其中,全國統一“多證合一”改革涉企證照事項目錄中需要住建部門辦理的證照事項名稱有《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備案》、《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》、《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備案》、《物業服務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備案》。
證照事項名稱中《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備案》的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用語(或備案事項)為,工程造價專業咨詢服務(限分公司勾選,且隸屬公司應有此經營范圍)。
“多證合一”營業執照將跨界應用
工商總局表示,“多證合一”涉企證照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載在該企業名下,同時通過營業執照二維碼以及電子營業執照進行公示,擴大涉企證照信息的可視范圍和應用場景。推動“多證合一”營業執照跨區域、跨部門、跨行業綜合應用,打通最后一公里,服務企業“一照一碼”走天下,進一步擴展改革成效。
《意見》還對推進信息互聯互通和共享應用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、改革的階段性工作安排等事項提出了具體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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